按照國有資產管理規定,我集團擬對以下國有房屋進行公開招租,請意向承租人向瀘州匯興置業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要約。
一、招租標的及招租人
(一)招租標的情況
標的序號 |
坐 落 |
面積(㎡) |
招租年限 |
招租底價(元/年) |
繳納投標保證金(元) |
交納保證金銀行信息 |
1 |
瀘縣玉蟾街道創業街186、188、190號 |
121 |
2年 |
144000 |
10000 |
開戶單位: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/開戶行:瀘縣元通村鎮銀行福集支行/賬號:2010200000169078 |
2 |
瀘縣云龍鎮和平街南段68、70號 |
32.3 |
2年 |
40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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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瀘縣云龍鎮和平街南段80號 |
27.98 |
2年 |
3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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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瀘縣云龍鎮和平街南段86、88號 |
26.24 |
2年 |
36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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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瀘縣得勝鎮宋觀東門街1號附302號 |
90.96 |
2年 |
218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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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招租標的租賃期限為2年。
三、租金要求
實行租金預交制:首年租金不低于以上明細表各資產對應的底價,租金以中標價簽訂合同,并按合同約定交納租金,下一個交租周期提前一個月繳納,租金在2年之內不作調整。
四、投標保證金
(一)上述列表標的1意向承租人應向招租人繳納投標保證金,具體繳納保證金金額及轉入賬戶對應以上明細表。意向承租人須在2024年2月6日17:30前(以實際到賬時間為準)將應交納保證金轉入招租人賬戶,繳納時必須注明“標的坐落投標保證金”。
(二)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中標后轉為履約保證金,未中標者的保證金在開標活動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;意向承租人已投標報名,但不參與開標的,沒收投標保證金。
五、投標人資質要求
(一)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、中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(法律另有規定除外)均可投標。
(二)投標人須無刑事犯罪記錄,近5年內未受過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,無不良執業記錄。
(三)投標人須擁護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經營道德和社會責任。
六、報名方式及報名材料
(一)報名時間:2024年1月25日8:30起至2024年2月6日17:30止。
(二)在報名時間內,意向承租人提供能夠證明符合意向承租人報名條件的資料,并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、完整性、準確性負責,不得弄虛作假。對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和其他有關規定的,一經查實,取消其報名資格。
(三)報名材料以直接送達的方式提交瀘州匯興置業管理有限公司,聯系人:陳女士,聯系電話:13890418817、0830-2839870,地址:瀘縣玉蟾街道玉蟾大道226號(萬福大都會對面匯興集團一樓)。
七、意向承租人擬承租條件應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的內容
(一)租賃結束,承租人投入的固定資產、裝飾裝修、設施設備等均無償、無條件歸出租人所有,且出租人不予承擔任何費用。
(二)租賃期間,承租人不得轉租轉借第三人使用或擅自改變房屋用途。
(三)租賃期間,承租人服從出租人關于安全、衛生等社會性事務的管理;不得搭建違章建筑物。
(四)租賃期間,租賃標的的維修事宜及費用由承租人承擔。
八、現場勘查
意向承租人應在公告期內自行到現場實地勘查,意向承租人報名視為自行完成了現場實地勘查,對擬招租標的現狀無異議。
九、開標時間及地點
已報名意向承租人于2024年2月7日上午9:00到瀘縣玉蟾街道玉蟾大道226號(匯興集團一樓)開標,逾期視為放棄。
十、承租人的確定方式
(一)根據意向承租人提交的報名材料情況,招租人予以審查核實,價高者中標,標的物原承租人競標在同等條件下可以優先租用,在予以綜合各種條件后確定,待確定后簽訂正式的《租賃合同》,出租人與承租人的權利義務以正式的《租賃合同》為準,承租人應交納3個月租金為履約保證金。
(二)經招租人確定的意向承租人若在當天之內不簽訂合同的,視為意向承租人放棄承租,并不予退回保證金;最終決定中標可依次按報價排名從高名次優先中標,若本次招租房屋尚未騰退,待騰退后再交給中標人使用。
十一、解釋權
本招租公告屬要約邀請,由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解釋。
公告人:瀘州匯興投資集團有限公司
2024年1月25日